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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请配合做好2020年度全国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27 发布:未知 字号:

中小企[2020]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中心、协会、促进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部署,工信部办公厅于7月31日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委托我中心组织各省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开展2020年度全国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工作。

2020年度评估工作将选取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等共计36个城市作为评估对象,将通过地方数据填报、企业问卷调查、统计数据查询、第三方穿行测试以及实地评估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评估。

       评估工作意义重大,需要各地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组织优势,积极做好各项工作。为确保本次评估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单位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组织企业参与网上问卷调查

       企业网上问卷调查应采用国际通用的“分层、等比例、等概率”原则进行抽样,兼顾各地中小企业实际情况,从各城市抽取的样本数量为200-1000家(各地具体数量详见附件1)。为确保企业网上问卷调查顺利开展,请各单位协助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按照附件1确定的各城市抽样数量,根据当地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数量占比情况,等比例抽取样本企业;二是样本企业要有来自一、二、三产等不同产业,各产业占比应与当地中小企业总体产业结构占比相符,且一产、三产企业数量不低于抽样总数的30%,样本企业应覆盖被评估城市所辖的所有区县;三是组织企业通过访问网址或扫描手机微信二维码(附后),于9月30日前完成填报。


二、配合开展实地调研

       按照《通知》要求,我中心将邀请专家和部分地方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共同组成评估组,于9月15日至10月20日,赴部分典型城市开展实地调研。届时,请各单位协助邀请本市20家不同行业的中小微企业代表召开专题座谈会,并安排走访当地政务服务大厅,就评估相关内容进行实地考察。(具体调研时间另发通知)。有条件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可选派1名政策研究能力强、相关经验丰富的同志参加全国评估调研工作。


三、具体要求

       1.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前完成样本企业的选取和网上调查工作。

       2.企业可通过电脑端或微信小程序两种方式完成问卷填写。

        电脑端填写:输入http://www.chinasme.org.cn/网址,进入“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问卷调查”模块进行填写。

        微信小程序填写: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填写。

       3.选派人员参加全国评估调研工作的单位,请填写评估调研人员推荐表(附件2),于9月15日17:00前将推荐表发送至smefzhjpg@163.com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鞠宁 010-82292028、18511775726

       张颖 010-82292023、13683581580


感谢对评估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1:参评城市选取参加网上调查企业数量

附件2:参加评估调研工作人员推荐表

                      

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全国中小企业服务联盟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