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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2 发布:未知 字号:

为促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工业互联网标识服务,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保障标识解析体系安全可靠运行,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于近日印发《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办法》,办法含20个条款,将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二十条,其中,第三、第四条分别明确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境内标识服务实施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标识服务实施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此外,《办法》还要求,标识服务机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电信管理机构要求设立投诉受理机制,并在其网站首页和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投诉受理方式,及时妥善处理用户投诉;电信管理机构依法对标识服务及其安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标识服务机构应予以配合;标识服务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业务管理系统和安全保障系统,建立健全的监测、处置、应急、备份等操作规程,具备与其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业务管理和安全保障能力,并按照电信管理机构要求上报相关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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