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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资讯速递

发布日期:2021-08-12 发布:未知 字号:

⚫ 2021 年 1 月 1 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开始施行。

⚫ 2021 年 1 月 11 日,北京市体疗保障局联合北京市财政局就有关事项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21 年 1 月起,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 1 个百分点,由现行的 10.8%调整至 9.8%;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

⚫ 2021 年 1 月 14 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海南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修订)》。该办法加强和规范了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切实维护从业人员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及《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海南省实际情况制定。

⚫ 2021 年 1 月 18 日,国家统计局召开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公布了 2020 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43834 元。因此 2021 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3834 元×20=876680 元。因此,凡在 2021 年 1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生工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876680 元。

⚫ 2021 年 1 月 26 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行 2020 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表示,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是一项临时性支持政策,2020 年年底已经到期,三项社会保险费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已按规定恢复正常征收。考虑到疫情风险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压力可能较大,规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2021 年 4 月底到期后,将再延长 1 年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

⚫ 2021 年 1 月,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做好 2021 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鼓励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引导职工群众在春节期间尽量在工作地休假。全国各地纷纷向企业发放相关补贴,鼓励企业和员工就地过年,不少企业给员工发放留岗补贴、过年红包等措施以留住员工。

⚫ 2021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强化措施完善制度坚决制止涉企乱收费,有序做好法定税费征缴工作,确保不增加企业和群众不合理负担。会议要求,要做好法定税费正常征缴工作,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得因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使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增加缴费负担,所有省份要保持社保费现行征收方式不变。

⚫ 2021 年 1 月 21 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起执行调整后的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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