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法律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助力广大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平等保护中小企业及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推动法律服务直达企业,我会印发了《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法律服务工作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详见https://xiehui.chinasme.org.cn/
site/content/8909.html)。根据《管理办法》,我会决定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法律服务工作站”(以下简称法律工作站)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全国各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热心中小企业事业,支持本会工作,系本会会员;服务能力突出;管理严格规范;机构运行时间、专业人员数量、服务中小企业件次等均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三、申报渠道
(一)法律服务机构向我会自行申报;
(二)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级中心)向我会推荐申报。
四、评审认定
评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法律服务机构,将被认定为法律工作站,我会向其颁发法律工作站牌匾;成功推荐5家以上法律服务工作站且公示无异议的省级中心,将被认定为法律工作站指导单位,我会向其颁发法律工作站指导单位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程序
1.自行申报
申请设立法律工作站的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须填写《“法律工作站”设立申请表》(见附件1),附评定证明材料,报送我会。
2.推荐申报
鼓励省级中心积极推荐适格法律服务机构参与申报。请推荐单位填写《“法律工作站”申请设立汇总表》(见附件2),附被推荐法律服务机构填报的《“法律工作站”设立申请表》、评定证明材料,报送我会。
请按照《“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法律服务工作站”申报说明》(见附件3)要求,认真填写、如实提供上述材料。
(二)申报时间
请申报单位、推荐单位于2023年3月26日(周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一份邮寄至我会会员发展与服务部,同时将电子版(全部文件扫描件及申请表、汇总表WORD版本)发至指定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10-82292095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A座1206C
指定邮箱:hyfz@chinasme.org.cn
附件:
附件3:“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法律服务工作站”申报说明.docx
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