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官方网站

《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发布

发布日期:2022-08-12 发布:未知 字号: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反垄断法》,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修订后的《规定》共28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1、修改规章名称。修改后为“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2、落实修改后的《反垄断法》最新制度规定。落实鼓励创新的立法目的,将“激励创新”修改为“鼓励创新”;增加“创新(研发)市场”的规定;增加“经营者不得利用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组织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或者为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提供实质性帮助”的规定;修改法律责任条款。3、健全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制度规则。明确知识产权领域垄断行为包括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细化知识产权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制度规则,增加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考量因素,完善限定交易、搭售、附加不合理限制条件等行为认定规则;增加涉及知识产权的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和附加限制性条件的具体规定。4、完善标准必要专利等重点领域反垄断规则。完善有关专利联营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明确标准制定和实施中的垄断协议情形,完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中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增加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垄断行为的规定。


特别鸣谢:大成(北京)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