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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拟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 成熟度评估体系”团体标准 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2 发布:未知 字号:

       各有关单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规范中介机构行为,提升中介服务质量水平,优先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提出实施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能力提升工程,要求“健全中小企业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完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服务标准,建立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评价体系,搭建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库,推动建设一批综合实力强、市场覆盖广、服务质量好、服务效率高、企业评价优的专业服务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能力、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为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服务)中心和广大中小企业在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遴选、合作中提供参考依据。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的指导和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的支持下,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拟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成熟度评估体系》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现公开征集编制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任务

       根据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全过程中的实际需求,广泛调研广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的服务情况,研制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的系列标准,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服务能力成熟度评估体系。包括通用能力要求和不同服务种类的专项能力要求,涵盖服务机构提供的各类服务项目,更加科学地评估服务机构的管理体系、人才能力、专业技术、创新发展和服务质量等。

       二、参编条件

        (一)参编单位应为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各级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服务)中心、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业务范围面向或涵盖中小企业的服务机构,具有良好的社会诚信和较高的社会责任感。

       (二)参编人员应熟悉相关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并能积极参与标准编制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协会会员单位的专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参编要求

       申报单位应具备与申报标准相关的技术基础和研究能力,能够按照编制组的工作要求积极合作,确保标准编制工作顺利完成。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将对申报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后择优选择参编单位。

       四、申报方式

       拟参与标准制定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3年5月31日前填写标准编制申请表(见附件),并发送至邮箱zhgh@chinasme.org.cn。

       联系方式:张伟娜 高贺男  010-82292059/2050  


       附件: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成熟度评估体系标准编制申请表.docx